本文目錄
使用指南
01關鍵信息提前標注
開會前,完成①會議主題、②參加人員、③會議時間和④會議地點,這些信息作用是:方便查找,會議過程中不至于出現慌亂。
02巧用記錄欄
開會時,會議信息都是在【記錄】欄里記錄過程內容的,要注意信息分級,建議旁邊留白,以便增加備注信息。
03會后摘錄重點
會議結束后,趁著記憶還比較清晰的時候,在【重點】欄里記錄本次會議的摘要。比較匆忙的時候,寫下提綱也行,這也是為了后期快速找到重點。
04會后跟進
會議結束后,寫下【接下來我要做什么】,并且給出一個截止日期。寫下【接下來他人要做什么】,同樣備注截止日期。這樣,就能方便跟蹤自己和他人會后的進度。
05備注補充
如果有一些零星的想法,可以寫在先【備注】里,會后在整理思路的時候,將想法補充進整體記錄中。
會議記錄的主體部分是核心內容,寫好主體部分決定著會議紀要的質量。主體部分按照邏輯關系可以分成三塊,一是會議的精神,一般由“會議認為”等導語開頭,寫工作的總體情況分析、工作的重要意義和主要原則等。
二是會議的成果,一般由“會議明確”“會議決定”等導語開頭,寫會議對問題怎么辦、工作怎么干等總體上的決策和部署;三是會議的要求,一般由“會議要求”“會議強調”等導語開頭,寫具體的工作安排和各部門要承擔的具體任務等。
正文由三部分組成:
首先是會議概況。包括會議召開的時間、地點、主持人、參加人員、議題等。
其次是會議基本精神。可以根據會議內容采用歸納的方法,分成若干個問題加以分述。每個議題,可依聽取匯報(或報告)、討論、決定的順序去寫。這部分是紀要的主體,要寫得完整、清楚。
最后是正文的結尾部分。可以適當寫些對會議精神的貫徹執行要求或號召,也可以不寫。
作為文件下發的會議紀要,要簽上有發文機關和日期的落款。
會議紀要是一種記錄性文件,具體寫作要求根據會議的性質而定。一般地講,要抓住中心、突出重點,善于綜合、歸納,條理要很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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