色偷偷青青草原在线视频,久久国产精品波多野结衣AV,强壮的公次次弄得我高潮A片日本,人妻饥渴偷公乱中文字幕

青島會議布置

聯系方式

聯系手機:15753252007

聯系人: 石經理

網址:

http://www.cnhtwood.com

青島會議公司 > 青島會議會務 > 青島市會議補貼,青島市會議補貼公示

青島市會議補貼,青島市會議補貼公示

來源:青島會議公司作者:青島會議公司 時間:2024-12-29

本文目錄

  1. 青島的海歸的優惠政策
  2. 青島市低保邊緣優惠政策
  3. 青島市國家稅務局的內設機構

優惠政策如下:

按照青島的引才政策,留學歸國人員拿到教育部承認的國外大學碩士、博士學歷,并且來青島工作創業的,政府都會拿出1000萬元的專項資金向海歸人才發放安家補貼,每年3萬至5萬元,連續發放3年。

2009年年初,青島啟動了“300海外高層次人才計劃”。意為從全市征集300多個未來產業發展急需的高端人才職位,以年薪最高為300萬元、政府配之以項目資助、住房補貼等措施,重金面向全球招攬高端人才。

青島市會議補貼,青島市會議補貼公示

在青島,人事局自辦留創園是引進海外人才的一大特色,政府投資建設人才大廈,并在大廈中劃出6000平方米的辦公區作為留學人員創業園,以極低的租金為留學人員提供辦公場所,并為海歸提供了報到、學歷認證、融資創業等一站式服務.

留創園不采取市場化的經營模式,而完全充當公共服務的角色。但隨著金融危機而來的新一輪海歸潮,使得這種模式不得不做出調整,青島人事局本著“創業帶動就業”方針,鼓勵留學歸國人員創業,而這對青島留創園的規模提出了新的要求。

擴展資料:

優惠的政策是吸引海外人才的關鍵,但留學人員數量迅速增多,海歸人數逐年增長,滿腔熱血只打“親情牌”已經不能滿足引才工作的現狀。只要歸國就有補貼的辦法在實際操作中暴露出了弊端;引才的盲目化使得海歸就業成了問題;海外人才和本土人才競爭成了人才工作中的矛盾。

以青島為代表的一批二線城市,在抓住了金融危機帶來的機遇,加大力度引進海外人才的同時,也在不斷地根據各自城市情況調整著自己的引才思路。

參考資料來源:人民網-青島:發掘海歸價值

青島市會議補貼,青島市會議補貼公示

推薦我編輯的低保資料供你參考:

低保細說起來字有幾大筐,簡單慨括幾個字。

“經濟困難的都可以可以申請低保。但不一定會有低保,不申請一定沒有低保。“

1-7月低保發放完畢,注意查收,8月份的正在發放中,其他的等等中,有異常的去當地的民政局咨詢。

需要知道名單名冊以及某人低保情況的,去當地的民政局咨詢,因為涉及隱私,網上不宜公布。

需要舉報或者投訴或者認為有不合理不合法不公平的或者對低保政策不明白疑問的網友去當地的民政局,因為民政局是管理低保的法定單位,是政策制度的制定者與執行者。

許多網友問低保每個月是多少錢?或者某人的低保是多少錢?低保發放時間?低保類別,等級?

青島市會議補貼,青島市會議補貼公示

錢多少是依據地方財政收入水平,申請人家庭具體的困難程度確定的,沒有唯一的數字答案,有的會多點有的會少點。例如同為低保北京的低保與云南的低保,其低保金額不一樣,北京的多,云南的少;同在北京同地方吃低保,其低保金額也不一樣,一般困難戶的少特困難戶的多。

由于低保主要由地方財政開支,各地區發展水平不同,地方財政收入狀況不同(有的地方錢多,有的地方錢少),因此各地方的低保政策會有所不同,具體政策咨詢當地民政局為準,如類別的劃分、補助等級的確定,補助金額的多少,最低生活標準線的確定、低保補助金是按照月發,季度發還是年度發等都需咨詢當地民政局為準。

許多網友問中國殘疾人的福利是多少?

各個地區的殘疾人福利都不一樣,沒有統一的標準,詳細的福利詢問當地殘聯。有的富裕的地方財政收入多,福利會好些,比如深圳一個殘疾人一年有1000元左右,有些地方可能一年都沒有一分錢。要說殘疾人福利好只有香港了,香港一個殘疾人一個月有1萬-1萬2千左右,比一般打工的還要高,大陸現在根本沒法比。

低保是錢,附錄網友們對“錢”的評說:

甲:錢是個好東西,可以買來全世界的物質需求,也可以用來幫助很多人,滿足自己的精神需求。

乙:錢也不是個好東西,毀了多少家庭,多少友誼、親情,錢哪,是殺人不見血的刀!

丙:低保錢,會毀了我的尊嚴,消滅我的發奮圖強心,窮我也不要。不花代價可以得錢,往往會使人為守低保而懶于奮斗,致使人一生都貧困潦倒,永不翻身。

青島市會議補貼,青島市會議補貼公示

丁:尊嚴不能當飯吃,低保是不花代價獲得的免費午餐,不要白不要,能撈就撈,撈不到想辦法也要撈。人那,什么都可以沒有,就是不可以沒有錢!人那,什么都可以有,就是不可以有病!

•••••••••••••••••

低保只是保的買米錢,不保吃香喝辣。更不可能保發財致富。

有問題你可以向當地民政局咨詢或者反應。

只要自己認為生活困難的都可以申請低保。注意要把困難說夠說透,有利于獲得審批。

申請是一回事,

青島市會議補貼,青島市會議補貼公示

能否批準低保是另外一回事。

不申請鬼知道你困難。

官方認可的困難,就困難,不困難也困難,將會獲得低保補助。

官方不認可的困難,困難也不困難,低保補助同你沒緣。

凡是中國公民,只要其家庭人均收入低于當地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均有從當地人民政府獲得基本生活物質幫助的權利。

低保是在城市已經建立了國有企業下崗職工基本生活保障、失業保險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等"三條保障線"制度的基礎上,建立實行最低生活保障的制度。目前全國城鄉低保對象達7487.4萬人,其中城市低保2307.8萬人,月標準240元,同比增長7.1%,人均補助水平168元,同比增長15.9%;農村低保5179.6萬人,年標準1136元,同比增長8.8%,月人均補助水平62元,同比增長22%。

向低保審批部門遞交申請低保所需材料:

一、城市低保

1、申請人向戶口所在地村(居)委會提出書面申請,要說明以下事項:

①申請人及共同生活家庭成員收入情況。

②已婚子女家庭收入情況。

③收入情況包括:申請人本人、共同生活家庭成員及已婚子女家庭收入的:工資、獎金、補貼;離退休費、社會養老金、下崗職工生活費、失業金;贍養費、撫(扶)養費收入;各種勞務收入;出租或者變賣家產收入;儲蓄存款;其它收入等。

④家庭財產情況。包括:房產(套數、建筑面積)、車輛、注冊企業(含個體工商戶)、鋼琴、電腦、空調、冰箱、名貴寵物、其他高檔電器。另外注明:是否繳納住房公積金、是否繳納個人所得稅。

2、申請人應提供的證件:本人身份證原件、復印件;本人及共同生活家庭成員戶口簿原件、復印件;失業證原件、復印件;殘疾證原件、復印件;住院病歷首頁復印件。

3、申請人應提供的證明:本人及家庭成員(包括已婚子女家庭成員)的收入證明。有工作單位的人員,由所在單位出具收入證明;無工作單位的人員,由社區居委會調查了解后出具收入證明。

二、農村低保

按屬地管理原則,由申請人向戶口所在地村(居)委會提出書面申請,申請書要詳細說明家庭收入情況,致貧原因。并提供身份證、戶口簿復印件,是殘疾人的提供殘疾證復印件,因病致貧人員提供近期住院病歷首頁復印件,申請人提供本人及共同生活家庭成員和已婚子女家庭成員收入證明等材料。

一、農村低保條件

(一)申請農村低保待遇條件

申請農村低保待遇應同時具備下列條件:

1、持有本縣農業居民戶口。

2、居住在農村村組,家庭承包土地的農村居民。

3、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人均年純收入和實際生活水平低于當地農村低保標準(具體詢問當地民政部門)。

(二)申請農村低保所需的材料

1、書面申請書。2、家庭成員的戶口簿。3、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的合影。4、土地、山林、水面承包合同或證明。5、外出務工人員收入證明。6、離異家庭涉及有贍、扶、撫養關系的應提供離婚證明。7、非農戶人員的家庭,應提供非農戶口人員的收入證明。8、對勞動能力有爭議的,需提供有效健康證明。9、殘疾人提供殘疾證。10、審批管理機關要求提供的其他有關材料。

(三)農村居民家庭純收入的計算

農村居民家庭純收入以年為單位進行核算,包括所有家庭成員全年農副業生產的純收入及其他合法勞動,經營所得收入的總和,主要包括:

1、種植業、養殖業、手工業及其他生產性收入。

2、批發零售貿易及餐飲業收入。

3、社會服務業外出務工勞務收入。

4、村組集體經濟分配收入。

5、因征地、拆遷或其他原因所獲得的一次性補償收入中扣除房屋重建及簡要裝修費支出,家庭當年非生活性必需費用支出之后的收入。

6、遺產或財產繼承所得收入。

7、自供自給的實物(以市場價格折算)收入。

8、在購買獎券、彩票等有獎銷售中所獲得的收入。

9、其他應該計算的收入。

(四)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不予享受農村低保待遇

1、三年內因購買、修建或裝修住房(必要的維修除外)造成家庭生活困難的(因拆遷安置購買、修建房并進行簡單裝修的除外)。

2、好逸惡勞,有承包田(地)且有勞動能力但不耕種的。

3、家庭成員有賭博、吸毒行為或者進行高消費娛樂活動的。

4、家庭擁用非生活所必需的高檔消費品,如汽車、奢飾品及貴重飾品的。

5、家庭生活水平明顯高于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

6、弄虛作假騙取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7、其他法律、法規規定不能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五)農村低保待遇申請審批程序

1、申請。由戶主通過村民委員會向居住生活所在的鄉鎮人民政府提出書面申請,并提供有關證明材料。

2、初審。村民委員會收到申請書后,組織村民代表開展民主評議,并對申報對象的家庭情況進行初審,將初審結果在村公示3—5天,并指導其填寫《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申請審批表》,連同申請人提交的全部材料報鄉鎮人民政府。

3、審核。鄉鎮人民政府在校驗申請人上報材料齊全后,正式受理申請人的申請,立即組織入戶核查,對于符合條件的對象,提出補助意見,由村民委員會進行第二榜公示3—5天,對不符合條件的由鄉鎮人民政府通知申請人,對符合條件的上報縣級審批管理機關。

4、審批。縣級民政部門收到上報申請材料后,立即組織入戶核查、復審,進行依法審批,對符合享受農村低保待遇的,通知所在村民委員會再次公示第三榜3天,對無異議的對象發給《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領取證》及保障金領取存折,對不符合享受農村低保待遇的書面通知申請人。

附官方說詞:

目前我國正在積極推行社會救助體系,以便幫助更多需要幫助的人。目前我國社會保障體系主要內容包括最低生活保障、醫療救助、住房救助、教育救助等等。

低保是什么?

低保即最低生活保障,是指國家對家庭人均收入低于當地政府公告的最低生活標準的人口給予一定現金資助,以保證該家庭成員基本生活所需的社會保障制度。其是我國社會救助重要內容之一,主要目的就是保證國民基本生活。現行我國低保主要分為城市低保與農村低保兩大類型。

哪些人可以享受低保?

根據我國《社會救助體系暫行辦法》規定,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人均收入低于當地最低生活保障標準,且符合當地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財產狀況規定的家庭,可以申請享受低保。

如何申請低保?

在我國申請低保手續比較簡單,由家庭成員向戶籍所在地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提出書面申請即可。經過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應當通過入戶調查、鄰里訪問等方式對申請人的家庭收入狀況、財產狀況進行調查核實后,作出審批意見。符合條件的給予審批,不符合條件的則向申請人說明理由。如家庭成員申請有困難的,可以委托村民委員會、居民委員會代為提出申請。

低保標準是多少?

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或者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按照當地居民生活必需的費用確定、公布,并根據當地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和物價變動情況適時調整。不同城市低保發放標準是不一樣的(回答問題者注:你所在地區的標準咨詢當地民政局)。例如廣東省按各地生活水平和財政承受能力,將2015年城鄉低保最低標準的設立劃分為四類地區,第一類地區城市低保與農村低保都是650元,第二類地區城市低保與農村低保都是550元,第三類地區城市低保為520元,農村低保為386元,第四類地區城市低保為410元,農村低保為260元。

殘疾補貼:

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此前對低保家庭內的重度殘疾人按照當地低保標準120%發放低保金,城鄉分別發放每月80元和60元的重殘補貼金。非重度殘疾人在根據收入補差發放低保金的基礎上,再按照低保標準增發20%。根據此次出臺的文件精神,低保家庭內的重度殘疾人按照當地低保標準30%-40%發放生活補貼,低保家庭內的非重度殘疾人按照當地低保標準25%發放生活補貼,同時取消原低保內重度殘疾人重殘補貼金政策和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中對殘疾人的增發部分補貼。低保家庭外的無固定收入智力、肢體、精神、盲視力重度殘疾人按照當地低保標準100%發放生活補貼,家庭人均收入在當地低保標準2倍以內一戶多殘、依老養殘特殊困難殘疾人按照不低于當地低保標準60%發放生活補貼,同時取消原低保外特殊困難殘疾人生活救助金。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城鎮、農村分別按不低于120、80元/月•人的標準發放。逐年提高,逐步實現統一城鄉補貼標準。

《意見》明確,殘疾人兩項補貼實行自愿申請、逐級審核、定期復核,按月或按季度于首月10日前由金融機構打卡發放。有條件的地區可根據實際情況詳細劃分補貼類別和標準,采取憑據報銷或政府購買服務形式發放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

低保的取消

1、保障對象虛報、隱瞞收入或提供虛假證明,經查明后取消。

2、保障對象及家庭成員戴金掛玉、飼養寵物等,家庭生活水平明顯高于鄰居生活標準的可以取消。

3、保障對象及家人在保障期間,家庭添有高檔消費品如彩電、冰箱、洗衣機、移動電話、摩托車、貴重飾品、空調等,或裝修房屋、購買貴重家用電器、新裝固定電話的可以取消。

4、有勞動能力且已享受低保待遇的人員,無正當理由拒不參加村級公益性勞動的可以取消。

5、保障對象連續三個月不按時領取低保金或無特殊理由請他人替領低保金的可以取消。

6、保障對象及家庭成員與享受低保有不相符的娛樂和休閑消費的取消保障資格。

7、已享受低保家庭成員中有賭博、吸毒、嫖娼行為的立即取消享受資格。

8、低保對象在享受低保期間大辦紅白喜事,造成社會不良影響的。

9、家庭年內一次性購買非基本生活必需品金額達300元以上。

有下列情況的可能會遭民政局拒絕審批:

1、有兒女做生意,開店鋪的.只要你有兒女在農村做生意,不管是開小賣部還是小藥店,只要是做了那么一點生意,不管生意好壞,老人是不能申請低保的,如果是低保,兒女做了生意低保就會被取消.

2、兒女在城里買房買車的.如果你的兒女在城里有錢買房甚至還買車,你是申請不到低保的,條件那么好還申請低保叫那些真正貧困的人,情何以堪.

3、因為建房造成家庭貧困的.現在農村人都流行蓋房,小洋樓,這無疑是一筆巨大的開支如果因為蓋樓房或者兒子結婚造成家庭困難,也是不能享受低保待遇的.

4、有地有勞動力,但不種地的.這指的是好吃懶做的農民,郵遞但不想處理,嫌棄干活累,也不出去打工,沒有吃喝,家里窮得叮當響,但主要原因是懶,形這種懶得出格的人,也沒有資格享受低保.

5、家里有人吸毒賭博或者高消費的,吸毒賭博者都是惡性,也是無底洞因為這些原因造成的貧困是不值得同情和救助的,如果采用弄虛作假騙取低保,這也是違法的.

6、兒女當干部有贍養能力的.有些兒女,明顯有贍養能力的,但借助職務之便,給父母辦理了低保,這都是不允許和被清理的對象.

7.擁有機動車輛、船舶和大型農機具的家庭(不含殘疾人專用代步車輛);

8.擁有兩套以上產權住房并且住房總面積超過當地住房保障標準面積兩倍的家庭;

9.有高額價值收藏品的家庭;

10.家庭成員有出國工作(包括勞務輸出)、學習、經商的;

11.有經商、辦企業或雇傭他人從事各種經營性活動的家庭;

12.自費安排子女借讀、擇校、進入私立學校就讀的家庭;

13.申請城鄉低保之前一年內或者享受城鄉低保期間,購買商品房、興建或者購買非居住用房、裝修住房并且裝修水平明顯高于當地城鄉低保標準的家庭。

人民日報刊載低保中的常見舞弊與漏洞

2014年12月,已有青海、海南、內蒙古3個省份通報2014年清退不合標低保對象超過26萬人。

不該“吃”的亂“吃”,一年多查糾150萬余人。

青海全省2014年清退不符低保條件的人數占原有低保戶總數比例達10%。預計到今年底,全省城鄉低保對象數量將由2012年的63.5萬人減少到56.7萬人,年可節省財政資金2.2億元。

違規低保并非個別地區現象。2013年6月至2014年9月,全國查糾城鄉低保錯保漏保151.4萬多人。

根據相關規定,低保的對象主要是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群眾,主要是無生活來源、無勞動能力、年老病殘等生活常年困難的群眾。然而,就是這些困難群眾的一點微薄的生活來源,也被一些“官保保”盯上。

盡管近年來清理力度不斷加大,違規低保仍一茬茬地再現。2013年,內蒙古自治區民政廳共清退不符合條件的低保對象10萬余人,其中有大量的“人情保”“關系保”。9個月后,又有13.9萬違規低保被清退。

一些“官保保”更是財迷心竅:河南洛陽市新安縣五頭鎮民政所前所長張景華近日被曝出持有267個存折,全都是從困難群眾那里收集而來,用以侵吞包括低保增補資金在內的各類困難群眾補貼50余萬元。不少群眾不會使用存折,把存折放在民政部門托管,給了張景華可乘之機。

從1997年國務院下發通知要求在全國建立城市低保制度開始,到如今低保在城市、農村的全面覆蓋,低保制度經歷了10多年的發展,為城市和農村的許多困難群眾織就了一張“溫飽之網”。然而,這本該由困難群眾享受的福利,卻有不少落入了“官保保”手里,令人痛心。

基層部門“欺上騙下”,“末梢腐敗”頻現監管漏洞。

2012年,民政部制定了《最低生活保障審核審批辦法(試行)》,根據該辦法,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負責對申請人或者其代理人提交的材料進行審查,并負責將申請材料等報送縣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審批。

然而,本該起到“承上啟下”作用的基層管理部門卻在許多“私吞”低保的事件中“欺上騙下”,既當審核的“裁判員”、又當申請的“運動員”。

根據規定,困難群眾申請低保的流程大致可概括為群眾申請-審查受理-家庭調查-民主評議-審核審批-資金發放-動態管理。然而,在這個流程中,常常會出現不嚴格按照制度執行的情況,有的只是走走過場,甚至出現篡改、歪曲的現象,滋生腐敗。

——不予受理,申請無門。一些官員為了保證與自己“關系好”的人拿到低保名額,在第一關就“關”住了一些困難群眾。“低保戶人選往往在村委會開會討論前就已確定。”海南臨高縣一位村民說,其他貧困戶即使申請也不會有回音。

——缺乏調查,公示不明。部分官員用各種手段不公開信息,把“背景”藏著掖著。湖南耒陽長坪鄉譚南村原村支書黃國華等人竟篡改民主評議會議記錄來決定低保指標的歸屬;還有一些地區的民主評議會長久以來沒有村民代表參加。

——你來我批,蒙混過關。一些上級審批部門光履行“從紙到紙”的使命,不深究申請材料的真實性,使得“審批”成了機械運動。2012年12月至2013年12月期間,浙江溫嶺一社會救助員利用職務之便,采用冒簽他人名字的方式,26次冒領19名補助對象的補助款11萬余元,并作為個人使用。而這場騙局,上級部門本只要根據規定履行好審核義務即可戳穿。

——一保“終”生,較少復查。根據規定,當家庭人口、收入和財產狀況變化時,低保家庭應報告,上級部門應復核。然而,一些地方并不重視或是刻意無視這種動態管理,頻現“死人吃低保”事件。2011年,江西省湖口縣被曝出某村民過世后仍舊“領”了2年的低保金,而其子是當地民政部門干部。

暢通監督機制以清理“官保保”

“低保這個事情上,基層干部的權力太大。”中國農業大學[微博]農民問題研究所所長朱啟臻如此感嘆。在整個低保政策中,基層干部擔負著重要的職責,從而也就擁有著集中的權力。一些“官保保”玩弄職權,無視規章制度,把國家安排自己管理的低保當做發給自己的“紅包”。一些基層群眾把問題反映上去之后得不到反饋,反倒會“惹惱”基層干部,得不償失,因此往往只能敢怒不敢言。

針對低保不公現象,各地多次開展清理違規低保行動,并集中整改。記者發現,不少整改工作實際上在原有的低保政策中已有要求,如組織集體會議、近親低保單獨備案等,只是過去沒能做到。然而,集中清理行動并非長久之計,“官保保”仍然不斷再現。朱啟臻認為,當前的低保流程嚴重缺乏監督,既沒有監督主體也沒有監督機制,使得國家補助沒有給到應給的補助對象,困難群眾的利益難以得到保護。

調研多地農村問題的華中科技大學教授賀雪峰認為,要使得“官保保”問題得到長效解決,需要建立暢通的監督渠道,建立完善的信息公開機制。“監督機制要落到實處,群眾的舉報要即時受理,嚴格追究相關人員責任,發現一例,查處一例。”

“可以把權力更多地交給群眾。”朱啟臻表示,對基層干部權力的約束要從基層群眾做起,讓他們發得了言、見得了文、說得了話。“需要建立起一套健康的基層群眾議事規則,完善監督機制,使低保信息公開透明。”

低保的法律法規

《社會救助暫行辦法》

第六十六條違反本辦法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上級行政機關或者監察機關責令改正;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

(一)對符合申請條件的救助申請不予受理的;

(二)對符合救助條件的救助申請不予批準的;

(三)對不符合救助條件的救助申請予以批準的;

(四)泄露在工作中知悉的公民個人信息,造成后果的;

(五)丟失、篡改接受社會救助款物、服務記錄等數據的;

(六)不按照規定發放社會救助資金、物資或者提供相關服務的;

(七)在履行社會救助職責過程中有其他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行為的。

第六十七條違反本辦法規定,截留、擠占、挪用、私分社會救助資金、物資的,由有關部門責令追回;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

第六十八條采取虛報、隱瞞、偽造等手段,騙取社會救助資金、物資或者服務的,由有關部門決定停止社會救助,責令退回非法獲取的救助資金、物資,可以處非法獲取的救助款額或者物資價值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罰款;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

第六十九條違反本辦法規定,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低保戶死亡政策:

從《關于進一步深化殯葬改革規范殯葬管理工作的通知》查詢到,基本殯儀服務內容包括遺體接運(含抬尸、消毒)、存放(含冷藏)、火化和骨灰寄存等服務,其服務執行民政部《殯儀接待服務》、《遺體保存服務》、《遺體火化服務》、《骨灰寄存服務》等服務標準。“比如免除普通殯葬車遺體接送費用、三天內普通冷藏柜遺體存放費用等。”對低保戶可以減免。

減免的辦理程序:符合減免政策的親屬,向死者戶籍所在地民政辦申請,按要求提供死亡證明、低保證等相關材料。報經區縣民政局審批后,到殯儀館辦理基本殯葬服務費減免手續。

關于廉租房(低保房)政策資料:

低保房是百姓社會的口頭語,指代廉租房(或公共租賃房)和經濟適用房兩種社會福利性住房。

廉租房是指政府以租金補貼或實物配租的方式,向符合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且住房困難的家庭提供社會保障性質的住房。廉租房的分配形式以租金補貼為主,實物配租和租金減免為輔。根據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財政部、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聯合印發的《關于公共租賃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軌運行的通知》(建保〔2013〕178號)的規定,從2014年起,各地公共租賃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軌運行,并軌后統稱為公共租賃住房。

經濟適用住房是指根據國家經濟適用住房建設計劃安排建設的住宅。由國家統一下達計劃,用地一般實行行政劃撥的方式,免收土地出讓金,對各種經批準的收費實行減半征收,出售價格實行政府指導價,按保本微利的原則確定。

由于是社會福利性住房,因此兩種住房的申請均需達到一定資格,由政府部門審批、搖號后獲得。

在新增城鄉低保審辦過程中,嚴格執行“三書、四表、兩記錄”制度。

三書:是指申請人低保申請書,申請人家庭收入、財產狀況的承諾書,申請人家庭經濟狀況核查授權委托書。三書的目的是進一步明確在申請人授權的情況下民政部門進行信息比對。民政部門掌握申請低保家庭成員的收入狀況和財產狀況,在了解申請人家庭經濟狀況的同時,也對申請人的誠信申報進行評價。

四表:是指申請人家庭經濟狀況核查表、最低生活保障審核審批表、近親屬備案表、低保對象動態管理表。四表的目的是對符合低保條件的申請對象,在家庭經濟狀況核查情況、近親屬是否有民政工作人員情況、家庭成員經濟條件變化情況進行備案,程序齊全后審批。

兩記錄:一是指民主評議記錄。需村代表、民政助理、鄉鎮分管領導、鄉鎮主要領導組成的低保評議小組簽字的記錄;二是公示記錄:是指鄉鎮對評議的結果在村級、鄉鎮明顯位置公示,要有圖片。除此之外還要有申請人的收入證明、土地證明、勞動能力鑒定。

低保申請書范文

低保申請書

××鎮××村(居)委:

申請人×××,性別(男、女),××××年×月××日出生,漢族,身份證號碼×××××××××;妻子×××,女,××××年×月××日出生,漢族,身份證號碼×××××××××,本家庭戶籍為××市(縣)××鎮(鄉),現常住××市××鎮(鄉)×村(居)×組。

現因×××××××××××××。目前家庭月(年)收入僅××元,致使家庭異常困難,月(年)收入還不能維持基本生活,生活十分拮據。

為此,需申請(城市)農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以解決目前基本生活遇到的困難,望批準!

特此申請

申請人:×××

申請日期:×年×月×日

按照上述職責,青島市國家稅務局內設13個行政處(室)。

1、辦公室

辦公室是青島市國家稅務局的綜合協調部門,負責日常政務、文秘、信息宣傳、督察督辦及稅務學會秘書處工作和部分行政管理事務。具體職責是:

(1)負責青島市國稅系統綜合性會議的組織工作;組織研究和起草青島市國稅系統年度工作計劃和長遠發展規劃;起草、審核重要文件和報告;組織調查研究,開展信息交流,及時反映情況。

(2)負責市局局務會議、局長辦公會議、市局領導專題會議的組織、記錄工作,編發會議紀要;負責編寫市局大事記;負責市局領導工作日程安排。

(3)負責國家稅務總局、山東省國稅局、市委、市政府文件和上級領導指示、批示、交辦重要事項的督察督辦工作;協助市局領導對有關工作進行綜合協調。

(4)負責制定市局機關的綜合性工作制度和全市國稅系統保密工作制度,并負責檢查落實工作。

(5)負責和協調市局機關日常行政事務工作。

(6)負責全市國稅系統的公文處理、文書檔案管理工作;負責市局機關和全市國稅系統的辦公自動化工作;負責市局黨政印章管理工作。

(7)負責群眾來信來訪工作;組織辦理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的建議和提案。

(8)負責系統稅收宣傳工作;負責收集、整理、編發系統的信息;規劃、組織、協調和指導系統的新聞宣傳事宜;負責中國稅務報社駐青島記者站的日常管理工作。

(9)負責組織稅收科研、學術交流和科研成果的鑒定、評選、推廣和獎勵工作。

(10)負責市局領導及各基層局主要負責人請銷假制度的管理工作。

(11)負責系統內部網站政務管理服務制度、辦法的制定,并負責日常應用管理工作。

(12)負責系統的安全管理,制定有關安全管理制度,并負責檢查落實。

(13)負責系統12366服務中心組織管理工作,受理各類咨詢和投訴,并反饋處理結果。

(14)負責對系統分管職責范圍內的綜合調研、業務培訓、指導監督和服務工作。

(15)負責本處干部職工思想、作風、紀律建設和日常管理工作。

(16)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2、人事處

人事處是負責全市國稅系統黨的組織建設、機構、編制和人事管理的職能部門。具體職責是:

(1)負責貫徹落實國家稅務總局黨組、山東省國稅局黨組關于黨的基層組織建設的制度和文件,制定全市國稅系統黨的組織建設的制度和辦法并組織指導和實施;負責全市國稅系統統戰和宗教工作的組織和指導。

(2)負責貫徹執行國家有關人事工作的法律、法規和規章,擬定全市國稅系統人事管理制度并組織實施。

(3)負責系統機構、人員編制的管理工作,承辦機構增設、撤并和市局行政、事業編制的核定工作。

(4)負責組織、指導系統基層領導班子建設和后備干部的考核、選拔和培養工作,負責組織基層黨組民主生活會工作。

(5)按照干部管理權限,負責組織、指導國稅系統公務員的考核、任免、交流、調配、辭職辭退、退(離)休審批等事宜。

(6)負責系統外人員調入和系統內跨市、區的人員調配及大中專畢業生選調、考試錄用和軍轉干部、復退戰士接收、安置工作。

(7)負責系統工作人員工資、福利政策的管理工作。

(8)負責系統人事執法檢查和干部監督工作。

(9)負責系統能級管理辦法的制定和組織實施工作;

(10)負責系統人事檔案、人事統計、專業技術職務的評審、聘任和公派出國(境)的立項、審批、政審工作;

(11)負責提出領導干部離任審計工作計劃,參與經濟責任審計工作;協助紀檢監察部門做好系統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的巡視檢查工作。

(12)協助市局黨組籌備黨組會議并負責會議記錄,編發會議紀要。

(13)負責系統黨員發展計劃的制定、黨費收繳和黨內統計年報工作。

(14)負責提前離崗人員的管理和服務工作。

(15)負責系統人事、紀檢監察、法規、財務部門工作聯系制度的落實。

(16)負責對系統分管職責范圍內的綜合調研、業務培訓、指導監督和服務工作。

(17)負責本處干部職工思想、作風、紀律建設和日常管理工作。

(18)負責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3、教育處

教育處是負責全市國稅系統黨的思想建設、作風建設、思想政治工作、業務培訓、學歷教育和精神文明建設、工青婦等工作的職能部門。具體職責是:

(1)負責貫徹落實總局、省局關于系統黨的思想建設、作風建設、思想政治工作的制度和文件;負責制定全市國稅系統黨的思想建設、作風建設、思想政治工作規劃、制度和辦法,并組織指導、實施。

(2)負責組織全市國稅系統開展政治理論學習和思想宣傳教育,指導全市國稅系統干部隊伍思想作風建設;負責制定和指導兩級黨組中心組的理論學習和領導班子思想作風建設。

(3)負責全市國稅系統公務員培訓和上級機關組織的各類培訓的組織工作,制定培訓計劃并組織實施;負責組織培訓教材的編寫和審定工作。

(4)負責全市國稅系統干部職工學歷教育的組織和管理工作。

(5)負責組織開展精神文明建設創建活動、系統“先進領導班子”創建、“創先爭優”活動和評選表彰工作,負責先進典型和模范人物的培養、教育、宣傳和經驗推廣工作。

(6)負責制定全市國稅系統人才隊伍建設規劃,并組織實施,承辦各種業務能手和知識競賽活動。

(7)負責指導系統基層建設、黨群、工青婦、計劃生育工作,組織開展全市國稅系統文化體育活動。

(8)負責全市國稅系統培訓基地的管理,負責教育經費的計劃編制和使用工作。

(9)負責對系統分管職責范圍內的綜合調研、業務培訓、指導監督和服務工作。

(10)負責本處干部職工思想、作風、紀律建設和日常管理工作。

(11)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4、監察室

監察室與紀檢組合署辦公。是負責全市國稅系統紀律檢查和行政監察工作的職能部門。具體職責是:

(1)負責監督檢查本系統及其工作人員正確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國家法律、法規的情況。

(2)負責受理對本系統各級稅務機關及其工作人員違紀違法行為的檢舉、控告和不服黨紀政紀處分人員及公務員申訴、控告案件的工作。

(3)負責對本級管理的干部違反行政法規和本系統內重大違法違紀案件的調查、審理和處理工作。

(4)負責系統的黨風廉政建設,組織本系統開展廉政教育,總結推廣廉政建設先進典型經驗,通報監察案件的查處情況,開展預防職務犯罪的教育工作。

(5)負責組織開展糾正部門與行業不正之風工作,組織協調行風民主評議工作。

(6)負責本系統的執法、效能監察和對“兩權”的監督檢查。

(7)負責制定本系統紀檢監察工作制度和辦案規定,指導檢查系統內紀檢監察工作的開展。

(8)負責本系統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領導干部“三項制度”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和責任追究工作;負責牽頭組織市局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的巡視檢查工作;

(9)參與、監督領導班子考察、領導干部選拔任用、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離任審計、內部審計、執法檢查、政府采購的招標等工作;

(10)負責受理本系統信訪舉報和工作人員工作態度和效能投訴的調查處理工作。

(11)按照干部管理權限負責對系統違法違紀人員的管理工作。

(12)負責與公安、檢察、監察等部門涉及本部門業務工作的聯系和協調工作。

(13)負責對系統分管職責范圍內的綜合調研、業務培訓、指導監督和服務工作。

(14)負責本處干部職工思想、作風、紀律建設和日常管理工作。

(15)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5、財務管理處

財務管理處是負責全市國稅系統財務經費、基本建設、固定資產、經濟責任審計、政府采購、裝備管理工作的職能部門。具體職責是:

(1)認真貫徹國家法律、法規和財經財務規章制度,負責制定全市國稅系統各項財務管理制度,并監督執行。

(2)負責管理、分配、劃撥全市國稅系統各項經費,編制各項預算、決算,檢查預算、決算的執行情況。

(3)負責市本級經費、基本建設和裝備的財務核算工作及所屬事業單位財務管理情況的監督檢查工作;

(4)負責本市國稅系統內財務報表、國有資產報表、勞動情況報表、基本建設報表、固定資產報表、領導干部任期經濟責任審計和內部審計報表等報表數據的審核、匯總和上報工作。

(5)負責編制并組織實施全市國稅系統基本建設規劃;負責基本建設項目的立項、預算、工程決算、建設標準的審查、審批工作以及選擇委托社會中介機構對基建工程結算的審計工作。

(6)負責全市國稅系統資產狀況的統籌、分析、調配工作;負責辦理全市國稅系統固定資產的購置、調撥、變賣、報損以及社控審批工作;組織全市國稅系統資產清查、核實工作;負責全市國稅系統國有資產的產權登記工作。

(7)負責全市國稅系統稅務服裝配置計劃的制定、制作和發放工作,制定全市國稅系統稅容風紀管理辦法,并監督執行;

(8)負責全市國稅系統政府采購管理、指導和監督,根據國家稅務總局的要求和工作需要確定系統政府采購目錄;負責全市國稅系統政府采購的招標、投標以及合同的審查等工作。

(9)負責全市國稅系統內部審計的組織實施工作,并根據市局人事部門提出的計劃,組織開展領導干部任期經濟責任審計和離任審計工作;配合有關處室做好外部審計中涉及到的財務工作。

(10)負責辦理在職人員獎金、職工及子女醫療保險、住房公積金、住房增量補貼及每年度發放離退休人員生活補助費的核定及政策管理等工作。

(11)負責對系統分管職責范圍內的綜合調研、業務培訓、指導監督和服務工作。

(12)負責本處干部職工思想、作風、紀律建設和日常管理工作。

(13)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6、征收管理處

征收管理處是負責全市國稅系統稅收征收管理工作的職能部門。具體職責是:

(1)負責對《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綜合性稅收征管法律、法規和規章貫徹執行的組織指導和監督檢查工作;處理綜合性征管法規執行中的有關具體業務問題。

(2)負責研究制定綜合性稅收征管制度和辦法,組織、協調稅收征管業務規程的制定和修改完善,以及有關稅收征管措施的貫徹落實工作。

(3)負責全市稅收征管改革工作的組織、指導,征管改革綜合性方案的制定及實施工作。

(4)負責對開業稅務登記、變更稅務登記、注銷稅務登記和非正常戶管理的業務指導;組織稅務登記證的驗證、換證工作。

(5)負責納稅申報方式、稅款征收方式的確定和推廣的組織、指導工作。

(6)負責對納稅人采用的財務、會計制度或者財務、會計處理辦法審查備案制度及對納稅人、扣繳義務人的帳簿、記帳憑證設置及其他有關資料保管制度、辦法的制定并監督工作。

(7)負責對代扣代繳、代收代繳、委托代征工作的指導、監督工作。

(8)負責全市普通發票(含農業產品收購統一發票)的計劃、印制、發售、使用、稽核、檢查、繳銷、核銷、丟失被盜,以及發票使用擔保、票款結報、發票違章處理以及普通發票保管設施建設和安全管理工作。

(9)負責“商業零售領域實行全面開具發票活動”工作的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受理并督辦普通發票舉報案件的查處工作;負責加油機稅控器具、稅控收款機等稅控器具的推廣應用工作。

(10)負責全市國稅系統舉報獎勵基金的管理工作。

(11)負責研究制定個體稅收管理的制度和辦法,并實施對全市個體工商戶和集貿市場稅收征管工作的指導和監督;負責下達個體稅收收入計劃工作。

(12)負責與社會性協稅護稅和相關政府經濟管理部門、司法機關的配合、協調工作。

(13)負責組織全系統稅收征管質量考核結果的分析、上報工作,歸集和反饋征管工作意見。

(14)負責CTAIS應用的業務管理和征管業務需求的綜合評審工作。

(15)負責納稅評估綜合性制度辦法的制定和牽頭組織實施工作。

(16)負責制定稅收征管檢查工作規程和管理辦法,并實施業務指導和監督;

(17)負責系統外部網站管理制度辦法的制定,并負責日常應用管理工作。

(18)負責組織全市國稅系統涉及稅收征收管理等方面的公告發布工作;

(19)負責對全市納稅服務體系建設的組織和指導,制定納稅服務工作制度和辦法、納稅信譽等級管理辦法并組織實施;負責解決納稅人對有關稅收征收管理過程中投訴的協調處理工作。

(20)負責各類稅收征管報表、資料的匯總、審核、編報和對征管信息數據的分析工作;負責稅收征管資料的檔案管理工作。

(21)負責國稅系統收費許可證的辦理和相關收費工作的指導管理及工本費的帳務核算工作。

(22)負責對系統分管職責范圍內的綜合調研、業務培訓、指導監督和服務工作。

(23)負責本處干部職工思想、作風、紀律建設和日常管理工作。

(24)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7、政策法規處

政策法規處是負責全市國稅系統綜合性稅收政策和稅收法治工作的職能部門。具體職責是:

(1)負責綜合性稅收法律、法規、規章及規范性文件貫徹落實情況的調查,負責涉及多稅種的、兩個以上處(局)的綜合性、專題性稅收問題的調查研究,并提出改進意見和建議。

(2)按照總局和省局的部署和要求,根據國民經濟的發展、運行情況和全市國稅系統中心工作,對稅制改革、稅收政策、稅務管理和稅收應用理論等進行前瞻性研究。

(3)負責全市國稅系統內外稅收法規、規章及其他規范性文件的公告和備案備查工作;定期組織對有關稅收行政規章及其他規范性文件進行清理、鑒定和匯編工作,負責地方稅收法規庫的應用和維護。

(4)負責監督檢查稅收法律、法規、規章的執行情況,組織開展全市執法檢查(包括對稅務稽查和日常征管檢查的復查工作)和日常執法監督工作,對檢查結論予以追蹤落實;負責稅收執法責任制的組織實施工作。

(5)負責建立和推行執法資格和執法能級制度、執法公示制工作。

(6)負責稅務行政復議、訴訟、聽證和賠償等法律救濟工作,處理稅收法律事務。

(7)承辦重大稅務違法案件集體審理委員會管轄的重大稅務案件的審理工作。

(8)負責依法監督和規范稅務行政處罰行為。

(9)負責全市國稅系統涉及征納雙方的稅收規范性文件及局外涉稅文件會簽工作。

(10)牽頭協調全市國稅系統外部監督工作。

(11)負責指導全市國稅系統稅收政策法規工作;負責普法和依法治理活動、專業性稅收政策法規宣傳工作。負責與公安、檢察、法院、司法、政府法制等部門涉及本處工作職能范圍內業務的聯系。

(12)負責對系統分管職責范圍內的綜合調研、業務培訓、指導監督和服務工作。

(13)負責本處干部職工思想、作風、紀律建設和日常管理工作。

(14)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8、流轉稅管理處

流轉稅管理處是負責全市國稅系統增值稅、消費稅、車輛購置稅、燃油稅及有關流轉稅新開征稅種的稅收政策及金稅工程等有關工作的職能部門。具體職責是:

(1)負責流轉稅法律、法規、規章和有關稅收政策規定的貫徹執行工作,處理執行中的有關業務問題;負責流轉稅稅政管理和流轉稅納稅評估具體辦法的制定工作。

(2)負責全市國稅系統個體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認定的審批和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認定、年審、農業產品收購統一發票工作的政策管理。

(3)負責全市國稅系統對金銀首飾消費稅納稅人的認定審批工作。

(4)負責對增值稅專用發票、車輛購置稅完稅憑證、燃油稅完稅憑證的計劃、領發、安全管理、開具使用、檢查等工作。

(5)負責財政部SDMS系統增值稅稅收資料調查工作。

(6)負責流轉稅電子申報、金稅工程(協查系統除外)的流轉稅業務管理及相關器具的推廣應用工作。

(7)負責飼料生產企業增值稅稅收優惠政策的資格審批和低污染排放小汽車消費稅優惠政策等流轉稅稅收優惠政策審批工作。

(8)協助有關處室開展流轉稅稅收政策的公告發布工作。

(9)協助計劃征收處開展稅源變化情況、計劃完成情況的調研工作和流轉稅重點稅源的監控工作。

(10)負責對系統分管職責范圍內的綜合調研、業務培訓、指導監督和服務工作。

(11)負責本處干部職工思想、作風、紀律建設和日常管理工作。

(12)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9、所得稅管理處

所得稅管理處是負責全市國稅系統企業所得稅、儲蓄存款利息所得稅等稅種的稅收政策以及集體金融企業財務管理工作的職能部門。具體職責是:

(1)負責企業所得稅、儲蓄存款利息所得稅的法律、法規和有關稅收政策的貫徹落實工作,處理執行中的有關具體業務問題;負責企業所得稅稅政管理和企業所得稅納稅評估具體辦法的制定

(2)負責集體金融企業財務會計制度的貫徹落實和財務管理工作,研究具體管理措施。

(3)負責企業所得稅減免稅(企業遇有風、火、稅、震等嚴重自然災害申請減免)、技術改造國產設備投資抵免投資額的確認、技術開發費加成扣除立項確認、提取總機構管理費審核審批工作以及其他經市局批準同意審批的項目。

(4)負責企業所得稅核定征收的指導、監督工作。

(5)負責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工作和所得稅匯總納稅成員企業的所得稅就地監管工作。

(6)負責企業所得稅、儲蓄存款利息所得稅有關報表的分析上報工作。

(7)協助計劃征收處開展所得稅重點稅源企業稅源變化情況、計劃完成情況的調研和所得稅重點稅源的監控工作。

(8)協助有關處室開展企業所得稅稅收政策的公告發布工作。

(9)負責對系統分管職責范圍內的綜合調研、業務培訓、指導監督和服務工作。

(10)負責本處干部職工思想、作風、紀律建設和日常管理工作。

(11)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10、國際稅務管理處

國際稅務管理處是負責全市國稅系統國際稅收管理工作的職能部門。具體職責是:

(1)負責國際稅收協定的貫徹執行工作,處理執行中的有關具體業務問題。

(2)負責全市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所得稅稅政管理,并監督檢查全市貫徹執行情況。

(3)負責我國及外國居民跨國收益稅收監管、國際稅務行政合作等國際稅務事項的管理。

(4)負責非貿易及部分資本項目下售付匯出具稅務憑證的管理工作。

(5)負責全市涉外審計規程的組織貫徹執行和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所得稅納稅評估具體辦法的制定工作。

(6)負責全市開展反避稅審計、調查、取證和調整工作。

(7)負責全市反避稅價格信息系統的數據采集、分析應用工作。

(8)協助計劃征收處開展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重點稅源企業稅源變化情況、計劃完成情況的調研及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所得稅重點稅源監控工作。

(9)負責系統和市局機關涉及稅收業務外事活動的聯絡和組織協調工作。

(10)協助有關處室開展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所得稅稅收政策的公告發布工作。

(11)負責對系統分管職責范圍內的綜合調研、業務培訓、指導監督和服務工作。

(12)負責本處干部職工思想、作風、紀律建設和日常管理工作。

(13)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11、進出口稅收管理處(進出口稅收管理分局)

進出口稅收管理處是負責全市國稅系統進出口稅收管理工作的職能部門。具體職責:

(1)負責進出口稅收法律、法規、出口貨物退(免)稅政策的組織落實工作,根據本市出口企業情況制訂相應的管理辦法和意見,并組織實施。

(2)負責青島口岸進出口企業的出口貨物退稅及“免抵”調庫的審核、審批工作。

(3)負責全市國稅系統進出口稅收政策管理,并監督檢查貫徹執行情況。

(4)負責對出口企業退(免)情況的日常管理檢查、清算檢查及調查工作。

(5)負責出口退稅計劃的測算以及計劃執行情況的分析和調度;負責出口退稅的計劃、會計、統計管理及進口代征稅的統計工作。

(6)負責對各類出口企業來料加工、小規模納稅人出口貨物等免稅業務的稅收管理工作。

(7)負責青島口岸出口企業“口岸電子執法系統”的入網資格認證、應用培訓,接收、使用國家稅務總局規定的出口貨物報關單、外匯核銷單等出口退稅審核外部信息。

(8)負責研究制定全市防范和打擊出口騙稅的管理措施,并組織落實。

(9)負責全市出口貨物退(免)稅信息化的推廣和應用管理。

(10)負責落實全市出口退(免)稅企業的分類管理工作

(11)負責出口貨物專用稅票信息的管理,指導協調專用稅票的開具及信息傳輸、上傳、接收及補錄、修改工作。

(12)協助有關處室開展進出口稅收政策的公告發布工作。

(13)負責與省、市外經貿主管部門、海關、外匯管理局、國庫等相關職能部門的工作聯系。

(14)負責對系統分管職責范圍內的綜合調研、業務培訓、指導監督和服務工作

(15)負責本處干部職工思想、作風、紀律建設和日常管理工作。

(16)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12、計劃征收處

計劃征收處主管全市國稅系統組織收入和稅收計劃、稅收會統、稅收票證管理和稅源監控分析管理、宏觀分析調研等工作。具體職責是:

(1)負責貫徹執行國家稅收法律、法規和上級關于計劃、會統、票證管理制度,制定全市國稅系統具體實施意見并監督執行。

(2)負責系統稅收計劃編制、預測、分配、調度管理,包括免抵調庫指標的統計、測算、調度及上報等工作,指導本系統組織收入工作。

(3)負責系統稅款征收、解庫、提退及稅收會統核算工作的管理指導和以上制度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負責對稅收會統數據進行統計和分析,上報會統分析報告,匯總編制各種稅收會統報表。

(4)負責分析檢查和預測全市國稅系統稅收計劃執行情況,調查研究和反映組織收入工作中出現的新情況和新問題,提出組織收入的意見、建議和措施。

(5)負責稅收票證的印制和領發工作,組織指導和監督檢查全市稅收票證管理工作。

(6)負責組織全市國稅系統經濟稅源調查和重點稅源的監控、分析工作,建立重點稅源監控體系,編制上報重點稅源報表和分析報告,進行稅收能力估算的工作。

(7)負責行業性、集團性企業稅收信息資料的搜集整理和監控分析,建立工作聯系制度并定期反饋報告。

(8)負責延期繳納稅款的呈批管理,指導和監督檢查延期繳納稅款工作。

(9)負責全市稅款預算級次和延期申報審批情況的監督檢查。

(10)負責重點企業欠稅情況調查統計和分析,提出清理欠稅的意見和建議,協助有關處室開展欠稅公告的發布工作。

(11)負責市內八區稅收會統核算及國庫對帳工作。

(12)負責與市財政、人民銀行等部門的工作聯系和協調。

(13)負責對系統分管職責范圍內的綜合調研、業務培訓、指導監督和服務工作。

(14)負責本處干部職工思想、作風、紀律建設和日常管理工作。

(15)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13、機關黨委辦公室

機關黨委辦公室負責市局機關和直屬單位黨務和群團工作。具體職責是:

(1)負責宣傳和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路線、方針、政策,落實上級黨組和機關黨委的決議。

(2)負責機關人員的教育培訓工作,負責機關工作人員的思想政治工作,組織機關黨員學習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及決議。

(3)負責機關和直屬局黨員的管理工作,對入黨積極分子進行教育、培養和考察,管理黨員發展工作;

(4)協助市局紀檢組對機關和直屬局違反黨章和其他黨內法規的案件調查以及受理機關和直屬局黨員的控告和申訴工作;了解、反映群眾的意見,維護群眾的正當權益工作。

(5)負責市局機關和直屬局基層組織建設和群眾組織的管理;配合人事等有關部門做好機關干部的考核、民主評議、任免、調動和獎懲工作。

(6)負責市局機關精神文明創建活動的組織協調工作;負責市局機關黨務管理和黨風廉政建設工作。

(7)負責市局機關工會、婦委會和計劃生育的管理工作;指導市局機關團支部的工作。

(8)協助有關處室組織市局機關的督查督辦和目標管理考核工作。

(9)負責對市局機關和直屬局分管職責范圍內的綜合調研、業務培訓、指導監督和服務工作。

(10)負責本處干部職工思想、作風、紀律建設和日常管理工作。

(11)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14、離退休干部處

離退休干部處是青島市國家稅務局主管離退休干部工作的職能部門。承擔機關離退休干部的服務和管理工作;督促、檢查、指導本系統離退休干部工作;組織離退休干部工作經驗交流,協調本系統離退休干部活動。

(1)負責貫徹落實上級有關離退休干部工作的各項方針、政策和規定。

(2)負責離退休干部黨的建設和政治學習。

(3)負責組織離退休干部集體活動。

(4)負責局級等離退休干部的日常管理服務工作,協助各單位做好離退休干部的日常管理服務工作。

(5)負責檢查離退休干部政治、生活待遇貫徹落實情況。

【溫馨提示】青島市會議補貼和青島市會議補貼公示的問題,以上的文章解決了您的問題嗎?部分內容來自網絡,僅供參考,請以實時信息為準或撥打服務熱線詳詢。青島會議公司提供:青島會議會場青島會議酒店青島會議接送青島會議服務青島會議用車青島會議公司策劃,青島會議接待服務等。

Tags:
一鍵撥號:15753252007